中国玻璃公告,于2018年1月2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中玻(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订立金额为2600万美元的融资合同。
融资为期五年。融资将用作于尼日利亚建设浮法玻璃及在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
就融资而言,公司作为担保人及公司主要股东凯盛科技集团作为担保人,各自已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已同意以其合法拥有之工业物业及公寓提供抵押,以向贷款人就借款人于融资合同项下的责任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融资将可让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进一步发展本集团于尼日利亚的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