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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玻璃“自爆”与玻璃破损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量:2945 来源:新玻网 作者:牛晓
钢化玻璃

JC/T455-2014《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引言中描述:严格意义上说,钢化玻璃只有在无荷载作用下发生的自发性炸裂才称为钢化玻璃的自爆。实际工作程中,对于没有外力冲击,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典型自爆裂纹的钢化玻璃破裂也归结为钢化玻璃自爆。
 
所以,但从字面理解:玻璃没有受到外应力的作用下,在自由状态下发生的破裂,才能称之为:自爆。目前工程上所称的自爆,应该为加引号的“自爆”才对!也就是说,钢化玻璃的应力值过大、玻璃使用中的自然老化、没有外力的作用而出现的钢化玻璃破裂,才能称之为:自爆。工程中出现的玻璃破裂应该称之为:破损。
 
引起玻璃的破损原因很多:
 
1.设计的原因:玻璃尺寸偏大,玻璃厚度偏薄;玻璃挠度过大,玻璃挖角、钻孔等结构会使玻璃出现局部应力集中。
 
2.生产环节:玻璃表面划伤严重;缺角;爆边等缺陷,造成玻璃强度的下降。
 
3.安装原因:安装时没有满足JGJ113-201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变化以及安装变形而对玻璃产生的应力。
 
4.建筑物沉降问题:建筑物安装玻璃前后的沉降不均匀状态,对玻璃产生额外的应力变化。
 
5.天灾人祸:台风;冰雹;瞬间超级大风等恶劣天气对玻璃产生的破坏。人为有意无意的损坏。
 
6.玻璃的微缺陷原因:玻璃中的小于允许最小尺寸0.3mm的缺陷数量多或硫化镍、单质硅、氧化铝等,在玻璃受到温度变化时,因为变化率不同而对玻璃产生的破损。
 
7.应力值原因:钢化玻璃应力值过大,而产生的自爆。
 
玻璃在受到一定的外冲击力时,破损状态也会出现“蝴蝶斑”现象。因此,不能简单的把具有“蝴蝶斑”现象的玻璃破损定义为自爆。
 
综上所述:只有玻璃没有受到外力的破损,才能称之为自爆;在工程上,使用中出现的玻璃破裂,不应称之为“自爆”,而应称之为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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