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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玻璃质量严重不合格 青岛新亨达被罚30000元

发布时间:2019-12-26 浏览量:1508 来源:信网 作者:杨宇宣
近日,因生产的普通夹层玻璃质量严重不合格,青岛新亨达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被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0元。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新亨达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所生产的5mm+0.76mmPVB+5mm建筑普通夹层玻璃,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经检验被判为严重不合格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经调查,该批次产品批号为20190417,其中被抽检批次的建筑普通夹层玻璃共生产了150平方,市场销售价格为90元/平方,涉案产品总货值金额13500元。被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报废处理,产品未出厂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该行为属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及《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章第一节第一条,最终,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9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30000元。信网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青岛新亨达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但打过去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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