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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384.6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量:1517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27日,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被龙口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鲁0681执2668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84.60万元。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逢青,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国家限定的需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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