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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鹏泽玻璃收购巨野耀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量:1736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
巨野耀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处置重大资产
 
巨野法院于2020年5月12日裁定受理巨野耀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因未招募到投资人,裁定终止耀华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耀华公司破产。
 
2021年6月24日,耀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耀华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了拍卖,除部分机械设备成功拍卖外,耀华公司的土地、房产、构筑物、附属设施、园林绿化及部分配套设备等破产财产经过三次拍卖均流拍。后管理人经与山东鹏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山东鹏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税后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上述破产财产,且仅此一家公司有收购意愿。
 
巨野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山东鹏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报价未低于破产财产评估价值的五折,符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且管理人也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债权人,没有债权人提出异议,也没有债权人提出收构意向,为使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同意管理人向山东鹏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出让上述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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