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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募集资金投资光伏项目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量:1323 来源:新玻网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月27日发布关于签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据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8万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方大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亿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60亿元人民币。
 
  报告显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记者了解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28日创立,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是我国首家上市的民营企业,股票于1995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沈阳、南昌、东莞、佛山等地建有大型现代化生产基地,在海外设立了6个分支机构,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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