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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局将对废玻璃等可回收物进行回购补贴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量:1959 来源: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废玻璃

废玻璃、泡沫盒、破旧塑料凳……这些虽然可以回收再利用,附加值却很低。因为体积大、存放运输成本高,利润少或无利可图,废品收购市场普遍不愿意回收。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今后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实现资源再利用。
 
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固体废物,如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在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中,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数量很大。”南京市城管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说,因为废品收购个体经营者普遍不愿意回收,长期以来,居民只能把这些低附加值物品和其他垃圾一起扔掉。此次出台《暂行办法》,就是希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补贴的方式,鼓励居民、物业、环卫等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暂行办法》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处理服务、回收服务分别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成本为依据制定采购指导价,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回收处理服务单价。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分别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理、回收量进行审核。
 
《暂行办法》将从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据悉,接下来,城管部门还将会同商务、财政部门,制定《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目录》,并制定相关企业回收低值可回收物的计量和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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