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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A股发行获核准 拟首次公开1.5亿股

发布时间:2019-01-21 浏览量:2028 来源:新玻网 作者:言小玉
福莱特玻璃公告截图
福莱特玻璃公告截图
  
福莱特玻璃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月18日正式书面通知公司核准A股发行。A股发行所发行股数不超过1.5亿股,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福莱特”。福莱特拟首次公开1.5亿股A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0.25元,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亿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T-4日)及2019年1月24日(T-3日)每日9:30-15:00。投资者在2019年1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019年1月31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称,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据福莱特玻璃A股招股书披露,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能为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及年产能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项目。若透过A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差额。若公司透过A股发行所募的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由公司做出适当使用。
 
A股招股书还披露了公司预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1,800万元(单位下同)至324,000万元,较上年同比约增长7.5%至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42,000万元元至44,3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1.6%至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40,800万元至43,1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0%至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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