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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拟用650万奖励17年度玻璃炉窑和火电行业环保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量:810 来源:中山日报
玻璃炉窑
 
  日前,中山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中山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和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项目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安排650万元资金用来奖励该市2017年度玻璃炉窑和火电行业环保技改项目。有意向的企业单位,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前可申请办理。
 
  《方案》显示,650万元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1)燃煤锅炉执行火电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烟气整治。重点奖励经过烟气整治排放达到火电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的项目,奖励资金400万元,初步计划奖励2-3个项目。
 
  (2)玻璃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整治项目。重点奖励燃用高污染燃料玻璃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只限改用天燃气或电,改造完成后窑炉烟气排放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奖励资金250万元,初步计划奖励5-8个项目。
 
  《方案》规定:当类别申报项目数量不足时,下调计划奖励工程项目,其剩余资金将调整至申报项目数量超过计划奖励项目数的类别使用;获得资金奖励的项目,其奖励资金不得超过治理或试点项目总投资成本的50%;再者,当类别获奖励项目数量超计划奖励项目数量时,缺口资金由申报项目数量不足的类别中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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