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 〔2013〕1号)的落实工作,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2022-05-21